书名:清·嘉庆二十四年《三水县志》点注本
主编:(清)李友榕主修 (清)鄧雲龍等協修 林仰陶 陆宜中
出版:三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
时间:2015-12
格式:PDF
大小:75.6M
服务:20元
广东地方志。清李友榕等修,邓云龙等纂。十六卷,首一卷。友榕,陕西生员。官三水知县。云龙,广东三水人。乾隆举人,曾官知县。是志为补缺备采而作,于嘉庆二十年(1820)成书。约二十七万字。分星野、 舆地(附县、坊共十三图)、建置、 赋役、礼乐、学校、秩官、兵制、水利、选举、人物传、编年、艺文、杂录等十六门。气候、形势、方域、山川、古迹、墟市、风俗、物产、潮汐、 城池、 图里、 田赋、屯田、灾祥等八十二目。
清_嘉庆二十四年 三水县志 点注本
随着四化事业的日益发展,我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千部群众普遍需要了解三水的历史和现状,以便在制订决策、开展各项工作时有所参考和依据。为此,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选取了清代嘉庆二十四年纂修的《三水县志》加以标点、校对、注释,重新出版,使旧志充分发挥“存史、资治、教化”的作用,为促进我县的经济腾飞,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。
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,我们在旧志的点注工作中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保持旧志原貌、不作增删调整。只是做了如下工作:
(一)分段和断句:按照文意分段、断句、加标点。
(二)勘误:改正明显的错字;保留有疑义的错字,并加注明;旧志残缺的字,用“口”号表示
(三)注释:对古代词语、职官、典故等,一般注明出处、本义或文义;对不常用的生僻字,除注汉语拼音外,还注上广州方言的同音字;对旧志思想谬误之处,则适当地在注释中予以纠正
(四)对旧志的古体字、异体字、繁体字原则上改为规范化的正体字。对易歧义的地名、人名、方言和一些专用词语,仍保留原字
(五)为了便于查对历史年代,在旧志编年的历史纪年后加注公元纪年。
(六)旧志的原版为竖排,分八册。现改为五号宋体横排,合为一册。注释1748条。全书约21万字(不包括注释)。